往年产假工资怎么算(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往年)

往年产假工资怎么算(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往年)

  众所周知,女职工在产假之内,往往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甚至在生育期间更可以享受到带薪休假的福利,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大多数人对于产假工资的计算模式不太清楚,那么2021年产假工资怎么算?本期经理人网带来了详细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1!

  一、2021年产假工资么算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1、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

  保胎假由医生出具,因此按病假待遇支付工资。

  2、产前假期,工资80%

  怀孕7个月以上,如果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以请产前假2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休假,工资按照员工过去每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支付。

  3、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在未进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生一个婴儿),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其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部门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因此实际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相等,因此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高领取,简单来说: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过去每月的实际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则按产假工资支付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属于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可以先按产假工资支付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补给员工与产假工资的差额,剩下的还是企业。

  3、哺乳假,六个半月按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如有困难和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过去每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支付,延长期限为70%。

  二、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1

  1、产前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保胎假

  一些女职工的身体比较不好,为了母子的安全考虑,医生会建议孕妇在一定时间段内保胎,保胎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3、产假期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因此产前15天不能按照产前假支付工资,而应该按照产假标准支付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或者等于女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则女职工只能拿到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得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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