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表(国一到国五)
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不能直接作为判定排放阶段依据)国1国2国3国4国5轻型汽油车第一类2000年07月1日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第一类带OBD:2009年7月1日)2011年7月1日2017年1月1日第二类2001年10月1日2006年7月1日轻型柴油车第一类2000年07月1日2005年7月1日M类:2008年7月1日N类:200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2018年1月1日第二类2001年10月1日2006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03年07月1日2004年9月1日2010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03年09月1日2004年9月1日2008年7月1日2011年1月1日重型柴油车2001年09月1日2004年9月1日2008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2017年7月1日摩托车两轮2003年07月1日2005年1月1日2010年7月1日 -- 轻便2004年01月1日2006年1月1日2010年7月1日 -- 三轮2003年07月1日2005年1月1日2011年7月1日三轮及低速货车2007年01月1日2008年1月1日
注: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M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
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车辆。
N1类车: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
第一类车:设计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t的M1类车(即通常所指的轿车)。
第二类车: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
